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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官眼中的网络管理:要培养政府的大V
来源: 凤凰网   日期:2014-11-14  点击: 5285

 

 “要学会借鉴西方政府的发言报告。”一名中央部委所属出版社社长说,不要轻易对突发事件定性。

 “说要第一时间告诉事实真相,其实永远做不到这一点,因为你知道了事实真相,还要先开个会。”

 “现在管网的人不懂网。”西部民族地区一宣传部副部长的话,得到了许多干部学员应声附和。

 “网络给我们带来很多好处,也存在很多问题。”2014年3月6日,国家行政学院应急楼208教室,南方某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这样形容他对互联网的认识。他的个人观点是,要尽快对互联网进行立法,同时要实行实名制。

 这是他在行政学院接受培训的第五天。3月2日到12日,“厅局级公务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发展研讨班”在国家行政学院举办,学员由中组部和人社部选调。50名学员主要来自各省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宣传、文化部门,以及中央政研室、财政部、发改委等中央部门的厅局级干部,还有中央国有文化单位的负责人等。

 11天的培训中,有两个半天的研讨课程都是围绕互联网舆情展开。在这些厅官们看来,互联网给舆论管理带来了挑战,如何管理?有人认为要严管,有人认为要加强引导,但他们眼中的底线都是要拥护社会主义,拥护共产党的领导。

 “蚂蚁怀了大象的孩子,他都信”

 “很多人不是在发出声音,而是在发泄情绪。”

 根据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学风的规定,这些厅级官员们学习期间住在公寓、吃在食堂,不得相互宴请,毕业后不得搞同学会。尽管培训时间短,但研讨班还是确定了班长、学习委员和文体、生活委员等,50个人分成了四个小组,讨论课由各组组长主持。

 3月6日下午的讨论各组单独进行,学员更多在讨论互联网管理的问题,首先就是互联网信息真假难辨。南方某省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调侃道:“你说‘蚂蚁怀了大象的孩子’他都信!”

 中部某省文化厅副厅长深有体会。他曾担任某地级市副市长,经常处理网络舆情事件。该市后来在网上设立了市长信箱,每天邮箱有上千条未读消息。起初市长耐心看,宣传部也帮忙,部长每天看到凌晨两三点。但越看越觉得无法判断信息真假,而市长也没法亲临现场,对解决问题没有实际作用,最后只好放弃了。

 为何网上信息真假难辨?某国字头出版传媒集团的官员把原因归结于“某些国外信息的干扰”,一名地方宣传部副部长表示赞同,“外媒信息如洪流一样,不可抵挡”。

 在另一名少数民族自治区文化厅官员看来,网上议论有时不一定代表真实民意。另一出版集团的负责人则认为“我们大都被民意绑架了”,特别是在工薪、住房等民生问题上,网上仇富、仇权思想泛滥。

 研讨班第一小组组长是中部某省文化厅副厅长,他个人总结出互联网四“多”:由于政治原因或逐利,不怀好意的网民多;不明真相的群众多;不讲社会责任的互联网企业多;利用网络谋取私利的人多,如代购、假购等。

 “脑袋没上去,钱袋鼓起来了。”一位曾担任西部民族地区宣传部副部长、现在北京某学术机构任职的厅级官员认为,互联网出现问题,一个原因是“互联网进入中国的时间太早,网民素质令人担忧”。

 这种观点引起另一位出版集团干部的共鸣,他认为不少网民没有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的意识,反倒以“骂”为荣、为快。让他“更为无奈”的是,“文化精英对互联网传播的负面问题,缺少正面引导”。

 一直辖市的出版局副局长认为,问题出在过分多元化上,网民年龄各异,教育程度、文化熏陶都不一样,导致观点大相径庭,舆论引导标准更是难以把握。

 还有观点认为,互联网出现信息真假难辨、舆论容易形成“一边倒”的原因,还在于中国人喜欢“围观”,“很多人不是在发出声音,而是在发泄情绪”。

 这些厅局官员也认为,互联网全球化时代的不可避免,对此必须加强信息识别,一是网民的身份识别,二是发布内容的真实性识别。现在运营商、技术部门掌握了信息,不会和管理部门共享,“技术者不会替管理者考虑国家安全问题”。

 “没有加强信息部门和管理部门的联动。”西北一省级文明办主任从宣传部门管理角度看,这造成管理部门预判不够,容易陷入被动。他认为,中国互联网发展是一种“盲动”、自己掌控能力差,这也造成正面引导难。

 针对如今互联网的运营和管理集中于几大网站运营商的现状,有学员觉得,互联网发展关系国家民生,但运营商追求利益最大化,商业化利益的追逐,削弱了互联网管理的社会责任。

 西部一省委宣传部机关党委书记认为,目前互联网也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她所在的省至少有5个以上部门在管互联网。

 “要培养政府的大V”

 “有时就是和你政府反着来,才容易成为大V。”

 3月5日上午是案例教学课,题目是新媒体与网络舆情引导,主要围绕“瓮安事件”和“表哥杨达才”的案例进行研讨。

 学员们的共识是,在全媒体环境下,舆情引导的三大法宝是“时、度、效”。中部一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的心得是“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学习委员则认为事情发生突然,一些信息无法在第一时间被核实,应该在“第一时间有选择有重点地公布信息”。

 在新闻发言人的主体选择上,这位学习委员希望跳出政府新闻发言人模式,针对不同事件找到相关专业的权威主体来发言。在有些事情的真相发布上,公益组织、科研机构的分析比政府部门更专业、更有发言权,他建议政府可以和这些权威主体联动。

 在如何进行舆论引导这一问题上,第一组组长的策略是,要加快建立“我们意志强大的网络大军”,另外至少还有四位学员不约而同提出,要在主流媒体培养为政府发声的意见领袖。“要培养政府的大V,作正能量声明。”不过,一出版集团的负责人开玩笑说:“有时就是和你政府反着来,才容易成为大V。”

 3月5日的讨论中,学员们还对具体的操作细节提出了建议,中央一教育系统的司级官员建议,突发事件发生时,用现场图片和统计数据更有利于反击谣言。华北某省文化厅一副巡视员提出对发帖的网民进行甄别诉求,用积极的心态去面对。

 在一中央级媒体所属出版社副社长看来,舆情引导不仅是在事发时,事中也要随时跟进、积极引导,事后也要善终。他认为“瓮安事件”就是因为事发时盲目,事中不作为,事后推诿,才会造成群情激奋,事情难处理。他进而提出要做好日常媒介素养培训,提高官员素质,搞好公关工作。

 “要学会借鉴西方政府的发言报告。”一中央部委所属出版社社长说,不要轻易对突发事件定性。另一位曾在西南少数民族自治区担任过宣传部副部长的官员赞同这种观点,他说定性一定要慎重,上来就“有组织、有预谋……很容易火上浇油”。他的话得到一些官员附和,“这都什么年代了”。

 “现在还想光凭赤胆忠心打仗?”

 “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压住或删掉了。”

 在互联网管控“度”的把握上,厅官们对言论自由和管控关系的平衡问题发生了较大争议,提出“限制”观点的厅官显然占多数。

 3月6日下午,一位有留美考察经历的女学员建议,相对于彻底西化管理,她更主张限定开放层次。她以美国的Facebook和中国的微博进行类比,她声称了解到“Facebook投入使用时,美国政府要求其用户数控制在5万以内”,但中国的微博起初就没有任何管控。

 西部某省的女文明办主任就说,对新技术、新产品,一定要有研判,不能等车已经开出去了,才发现路还没修好。例如昆明事件,微博1秒钟就能带来很大的传播效力。“我还是主张限制一下,商量好了再用。”

 西部另一名宣传部副部长以及中央机关一厅级官员都认可这一说法,他们主张为防止舆论发酵,应及时发布有利信息、删除有害信息,对有害信息发布者予以问责。至于何为有利或有害信息,他们并未作进一步阐释。

 这些观点,遭到中部某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的反驳。他闷闷地说了一句:“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一味压住或删掉信息了。”

 反对最激烈的,要数一位曾在西部任职,现在回京在学术部门任职的官员:“我很惊讶,今天在座的一些厅局级干部还在说死管、严管。”他用力敲了两下桌子:“公平、公正、自由才是互联网的精神。你就限制吧,中国人从此失去了网络。”

 从对待网络的态度,学员们又谈到了网络管理者的素质。前述一出版集团的负责人就说,他自己的年纪虽然没到“七老八十”,但他平时接触网络,无非也就是上网发个帖什么的。在开始讨论互联网管理话题之前,他建议国家行政学院的老师“先普及一下互联网发展的基本情况”。

 “现在管网的人都不懂网。”西部民族地区一宣传部副部长的话,得到了许多干部学员的应声附和。干部们都不了解互联网发展状况,管理互联网又从何谈起呢?

 上述那位现在学术部门任职的学员认为,现在是大数据时代,必须要掌握技术,要有研判。“现在我们还想光凭赤胆忠心打仗?技术手段落后的话,不可能赶得上。”和他一样,学员们反思自身得出的教训是,管理者缺乏相关专业知识,观念落后。

 他认为管理者观念落后的另一个论据是,“说什么要第一时间告诉事实真相,其实永远做不到这一点,因为你知道了事实真相,还要先开个会。”

 “我们其实一点都不缺法条”

 “是不是立法最后只是我们良好的愿望?”

 厅官学员们最终将互联网管理的根本办法归结于立法。

 “宣传部门也有花钱买平安的现象。”中部一文化厅副厅长认为,网络立法应从网监机构法制化、规模化做起。南方某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指出:互联网乱象丛生的根源,在于立法和网络实名制迟迟出不来。他提出了立法的两大前提:一是成立上位法,二是规范社会伦理。

 说到立法,西部一农业大省宣传部机关党委书记当场打开手机,用百度搜出一大串网络管理条例,逐条读给大家听:《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我们其实一点都不缺法条,但我们真正希望立什么样的法?”

 这位女学员感觉互联网发展快,完全不由管理者意志改变,法律制定永远滞后,“是不是立法最后只是我们良好的愿望?”

 另一少数民族自治区的宣传部副部长提出,互联网立法中应考虑分层次立法。不同层次的法律应有不同关注点,国家安全和个人隐私就应有相应不同层面的法律来约束。

 他的话立即被打断:“你立法到底想管什么?”他回应:“高层次维护国家安全,低层次保障公民利益。”这又招致反问:“你想立法管着他不骂党吗?”副部长说:“这是比较高层次的。是内容之一,不是唯一。”

 另一位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厅副厅长当场感慨:“立法出来了如果不能依法执法也没用,任何管理规定都要‘接地气’。”对此,拿手机搜法条的那位女学员认为,目前只能从实践当中寻找管理办法,再逐步形成法律,而不是干巴巴期盼法律在短时间内出台。

 参加培训的学员中,不乏自我反思者,一位来自中央研究部门的官员就说,互联网上的反映其实是现实生活中的反映。都享受了改革开放的成果了,为什么还有这些不满,“那一定是我们工作还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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